排煙窗的通用要求:廠家需根據排煙窗的寬度,配置合適數量之電動開窗器及電動鎖(按實際要求配置如需要設置每個排煙窗zui少配備一個或以上的電動鎖),以保證其氣密及水密,并確保能滿足設計風壓的要求。應整體提供包括開窗器、控制箱、動力系統、管線系統,以及整體系統的安裝調試和配合消防驗收。廠家應為生產排煙窗系統的專業廠家,zui少有十年或以上的相關經驗,并能提供ISO 9001有關設計及生產自動排煙系統的體系證書。
排煙窗的通用要求:1. 排煙窗系統需使用電動系統,并適合作自然通風使用。所有電氣設置應并入消防聯動系統。2.作為自然排煙窗使用,排煙窗應滿足如BS 7346-2或EN 12101-2部份的高溫測試,并提供國際認可的測試報告。必須具有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驗報告,證書。須滿足上海地方規范 DGJ08-88-2006,J10035-2006上海市排煙地方規范。
歸納總結為兩句話:a. 可不設置FAS的建筑物按規范規定設置手動排煙窗,采用電動排煙窗時,可不設置FAS,允許手動控制(手動控制的具體方式及控制要求視建筑工程具體情況而定)開啟電動排煙窗;b. 可不設置FAS的建筑物按規范規定設置自動排煙窗,采用電動排煙窗時,應在“相關的部位或場所”設置FAS,必須通過FAS聯動控制自動開啟電動排煙窗。